Page 27 - 大陸委員會中華民國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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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民主體制之正常運作。為保護我高科技產業競爭力及國家經濟利益,防範國家核心關
                    鍵技術之營業秘密外流,本會提出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修正第 9 條、第 91 條針對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或出資達一定標準,並從事涉

                    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特定人員,進行赴陸之管制;另為防範陸方挖角我高科技人才
                    及藉由人頭來臺投資,亦修正兩岸條例第 40 條之 1、第 93 條之 1、第 93 條之 2,以期有

                    效遏阻此等違法行為,避免我國經濟及資本市場秩序遭受嚴重影響,業經立法院於 111 年
                    5 月 20 日三讀通過、總統 6 月 8 日公布。本會將賡續評估整體情勢及實務需求,配合整體

                    兩岸政策及交流情勢,檢視相關法令,持續協調各部會適時推動修訂與兩岸事務有關之相
                    關法規。


                    (三)賡續檢視相關法規,關懷中國大陸配偶在臺生活


                      1. 為因應國內外疫情並兼顧國人權
                        益,考量人道與家庭團聚,調整

                        中國大陸配偶之陸籍親屬可依規
                        定申請來臺探親。

                      2. 為持續關懷中國大陸配偶並協助

                        融入臺灣社會,111 年度本會舉
                                                              08.03   本會於嘉義縣政府辦理關懷兩岸婚姻家庭系列活動
                        辦偏鄉陸配團體座談會、關懷兩
                        岸婚姻工作坊、小型座談會,共
                        計 5 場次;另持續與移民署合辦

                        關懷行動服務列車計劃及移民節

                        的活動,關懷偏遠地區中國大陸
                        配偶的生活,宣導政策及說明法
                        規,表達政府的關懷之意,並減

                        少資訊上的落差。                              12.08   本會於臺北辦理 111 年度兩岸婚姻關懷工作坊


                    (四)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變化,蒐整中國大陸疫情資訊,協調、處理兩
                           岸防疫及人員往來相關業務往來業務


                      1. 自 109 年中國大陸爆發 COVID-19 疫情起,政府旋採邊境管制相關措施、暫停陸港澳
                                                                                                                 貳 工 業 | 作 務 成 果 貳 作 工 | 果 業 務 成
                        籍人員來臺等作法,透過減少人員移動,有效降低疫情傳播入境的風險,並為臺灣爭
                        取防疫的黃金時間。








 大陸委員會中華民國 111 年年報   MAINLAND AFFAIRS 2022 COUNCIL ANNUAL REPORT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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