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大陸委員會中華民國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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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專案係由本會、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及相關機關共同研商及完成,主要目的是在
兼顧離島防疫周全下,便利及滿足春節期間金馬地區民眾返鄉探親及相關人道等需
求,並以在疫情風險可控下,循序漸進恢復「小三通」客運為原則。搭乘旅客以金
馬地區之民眾、陸配等為限;金門每天至多一班,馬祖每週至多兩班。藉由本專案
的實施,作為啟動後續「小三通」客運復航及疫後有序交流的起點。
5. 疫後滾動檢討恢復大陸商務暨經貿人士來臺健康有序交流:隨疫情逐步解封,政府在
防疫與經濟發展並重下,111 年 3 月 7 日起,恢復開放中國大陸商務人士申請來臺從事
「商務履約」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9 月 29 日起放寬陸籍海空運公司駐點人員、
陸籍航空器、船舶之機組員、船員、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可依規定申請入境;經許可
來臺投資之陸資事業人員,可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專案入境。未來在疫情可控
前提下,政府會持續依整體情勢綜合評估,逐步恢復兩岸商務暨經貿人員往來健康有
序交流。
(二)維繫兩岸經貿協議運作
1. 盡力維持兩岸經貿協議聯繫互動與運作
兩岸兩會已簽署並生效 16 項經貿協議持續有效,本會持續協調相關協議主管機關,盡
力維持與陸方聯繫窗口之聯繫,並呼籲陸方落實各項經貿協議執行,以維護我方權益。
2. 已簽署未生效之協議尊重國會監督等原則賡續處理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102 年 6 月送請立法院備查;「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
加強稅務合作協議」104 年 9 月送請立法院審議;兩岸租稅協議生效後之執行,須增訂兩
岸條例第 25 條之 2 作為法律授權依據,亦已報請行政院重行送請立法院審議。為落實「公
開透明、人民參與、國會監督」原則,將俟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後,再依相關規定
檢視,審酌國會及各界意見進行後續處理。
(三)強化在陸臺商服務及投資權益保障
1. 發揮「大陸委員會臺商窗口」服務功能
本會 111 年度持續強化資訊提供及專業諮詢服務,111 年 1 至 12 月,本會提供臺商相
關書籍達 128 冊,並將叢書上網提供臺商參考。「臺商張老師」團隊提供臺商各項專業諮
詢服務 362 件。111 年 1 至 12 月「大陸臺商經貿網」瀏覽人次達 481 萬人次。另中國大陸
臺商在地服務及教育訓練辦理 4 場次,並在臺灣辦理 2 場次,共計 6 場次,未來將持續提
供臺商更為即時便捷的多元資訊。
22 大陸委員會中華民國 111 年年報 MAINLAND AFFAIRS 2022 COUNCIL ANNUAL REPO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