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大陸委員會中華民國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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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雙方合作偵破 243 案,逮捕嫌犯 9,541 人,其中包含 116 起詐欺案件,逮捕嫌犯
7,394 人。
2. 另據法務部統計,至 111 年 12 月底止,陸方已依本協議機制,通報我方民眾在中國大
陸人身自由受限制案件 7,638 件,非病死及可疑為非病死案件 1,353 件,其中涉及之
刑事案件主要類型有詐騙、走私、危險駕駛、毒品(含販毒、吸毒)及交通肇事等。
另對於國人在中國大陸遭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之協助家屬探視問題,我方相關機關與海
基會均能協助家屬,透過本協議聯繫機制向陸方提出要求,使國人權益得到更完善的
保障。
(六)兩岸金融合作
1. 金融監督管理:截至 111 年 12 月止,銀行業部分,已核准 16 家國內銀行赴中國大陸
設立分(支)行及子行,其中 25 家分行、8 家支行及 5 家子行已開業,另設有 4 家辦
事處;另陸銀在臺部分,已有 3 家分行開業,並設有 2 家辦事處。證券期貨業部分,
已核准 1 家證券商赴中國大陸參股設立期貨公司(因參股期貨商之股東財務問題,107
年 3 月雙方協商終止參股協議)、1 家證券商赴中國大陸參股設立證券公司,1 家期貨
商赴中國大陸參股投資大陸期貨公司,4 家投信事業參股基金管理公司並已營業,另
有 1 家投信事業設立辦事處,7 家證券商設立 9 處辦事處。保險業部分,已核准 12 件
國內保險公司及保經代公司赴中國大陸參股投資,並已獲中國大陸核准參股投資中國
大陸 7 家保險公司、1 家保險經紀人公司及 2 家保險代理人公司,另有 4 件因交易對
象異動撤銷及 1 件金管會已核准但尚未向中國大陸監理機構遞件申請;計有 8 家保險
公司於中國大陸設有 8 處辦事處。
2. 貨幣管理合作:截至 111 年 12 月底,國內外匯指定銀行(DBU)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OBU)辦理人民幣業務之家數分別為 66 家及 57 家;人民幣存款餘額(含 NCD)合
計為 1,952.05 億人民幣;全體銀行透過中國大陸中國銀行臺北分行辦理之人民幣結算
總金額為 3,670 億人民幣。
(七)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
1. 「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於 98 年 12 月 22 日簽署,99 年 3 月 21 日生效
後,至 111 年 12 月止,透過協議聯繫機制雙方通報案件達 2,391 件,包括不合格案件
| 貳 作 工 | 業 果 成 務 業 成 果 務 作 工 貳
通報 989 件,產品輸入及檢疫規定查詢 120 件,業務聯繫案 1,099 件,以及訊息回覆
案 183 件。其中 111 年雙方通報案件共 95 件,以業務聯繫案 51 件最多,不合格通報
案 37 件次之,產品輸入及檢疫規定查詢 1 件,訊息回覆案 6 件。
大陸委員會中華民國 111 年年報 MAINLAND AFFAIRS 2022 COUNCIL ANNUAL REPORT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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