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大陸委員會中華民國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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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自 109 年 7 月 1 日營運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已接獲逾 2 千
                      5 百件電話及電子郵件的服務案件,對於港人洽詢來臺移民定居、投資、就業、就學
                      等案件,均妥予回復。另對於進入臺灣尋求人道關懷協處且獲准給予協助個案,亦均

                      提供安置照顧服務,協助在臺自立生活。



                 六、運用多元管道說明政策,增進各界對兩岸政策瞭解


                      強化與各界溝通,傳達政府兩岸政策立場,廣納建言並加強運用網路平臺具體回應民
                 眾訴求。111 年臉書貼文計 374 篇,觸及約 713.6 萬人次,IG 貼文計 332 則,LINE@ 貼文

                 計 188 則;製作「別讓假訊息破壞臺灣的民主」動畫短片及「提醒國人注意中共對臺認知

                 作戰」廣播廣告;辦理 12 場學者專家座談會及接待全國大專院校師生來會座談及參訪。另
                 透過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及新聞參考資料,充分向各界說明兩岸政策;列席立法院各
                 項專題報告會議,積極說明相關政策,強化朝野溝通;接見各國政要、智庫、僑團及駐華

                 代表使節拜會,爭取國際友我力量支持,增進國內外各界對兩岸政策的瞭解與支持。



                 七、提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服務品質保障民眾權益


                 (一)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下稱「海基會」)依兩岸條例第 4 條第 2 項規定受政府
                        委託及授權處理兩岸往來涉及公權力之協商、交流與服務等,計 9 大類 53 項業務,

                        是政府大陸政策工作體系中重要的一環。隨著政府開放兩岸交流以來,兩岸人員往

                        來益趨頻繁,該會每年協處服務案件都超過 30 萬件以上,111 年雖受疫情影響部分
                        業務之執行,仍處理高達 22 萬餘件,對於保障兩岸人民權益與福祉,具有高度正面
                        意義。


                 (二) 本會 111 年度持續編列預算補(捐)助海基會執行各項政府委託與兩岸民眾往來相
                        關事務,包括:兩岸文書驗證、司法及行政協助、臺商經貿業務服務、人身安全急

                        難救助、提供法律諮詢、接聽緊急服務專線,並與兩岸學生、青年、婚姻家庭、臺
                        商等組建群組隨時提供關懷,即時解決個案需求;專案協處滯留中國大陸之國人返

                        臺,計 95 案;協助處理陸配團體、臺商協會轉介或陸配陳情個案;持續規劃投資臺
                        灣參訪活動,協助臺商實地瞭解各縣市投資商機及環境,在該會協助下,兩年來已

                        有超過 10 家臺商先後申請通過經濟部「投資臺灣三大方案」資格申請、洽談投資或
                        技術合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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