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大陸委員會中華民國112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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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為強化涉陸港澳人士移居來臺管理,持續協助內政部移民署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
                      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 22 條及第 30 條規定,就具涉陸因素者之居留、定居
                      申請案進行審查。另持續針對港人所提定居申請問題,如主管機關審查基準不明確、

                      審查時程不確定之問題,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會議,協助主管機關研訂審查基準。另為

                      協助主管機關妥適處理保留觀察之定居申請案件,於 112 年 5 月召開會議,協助訂定
                      處理原則,協助主管機關加速處理相關案件。另,積極利用各座談會、訪團來訪機會,
                      對各界關切議題適時釐清及強化說明,並針對兩駐處人員,辦理教育訓練,期在最前

                      線協助宣導正確訊息。近期更積極與港人團體及在臺港人社群合作,透過他們親身經

                      驗的分享,協助更多港人順利在臺安居樂業。

                    3. 編修印製「臺灣心港澳情 - 臺港澳交流 Q&A」手冊及「港澳事務法規彙編」,並對外
                      發送,有助外界瞭解我港澳政策及現行法令相關資訊。

                    4. 配合疫情趨緩,本會與相關機關研擬對應之配套措施,在做好安全管理之準備後,逐

                      步放寬港澳居民入境管制規定,並於 112 年 2 月 20 日恢復開放港澳居民來臺自由行及
                      重啟網簽申請,截至 12 月 31 日止入境之港澳居民人數逾 119 萬人次,高居境外來臺

                      人數之第一位。


                 (三)維持駐處服務運作如常,保障民眾權益


                    1. 為因應港府對我派駐人員的政治干擾與阻礙,本會自 110 年 6 月 21 日起,調整香港辦
                      事處業務辦理方式,並與國內相關單位組成跨機關任務編組,定期召開會議,遠端督
                      導駐處業務,迄至 112 年底已召開 60 次會議,溝通順暢,維持業務運作如常;澳處現

                      有 3 名我方派駐人員,為保障民眾福祉及不中斷服務,持續整備業務因應方案。

                    2. 112年協助在港澳國人急難救助案件2,162件、辦理文書驗證17,387件、護照申請5,118

                      件,及協助司法及行政機關(構)各類文書送達 1,390 件,以維民眾權益。

                    3. 112 年恢復舉辦港澳實體教育展,駐處就近提供相關行政協助,進場人數超過 2,600 人
                      次,成效良好。另港處本年受邀派員出席升學講座 42 場,持續推動港澳學生來臺就學,

                      協助我教育招生工作。


                 (四)延攬港澳優秀人才,務實推動民間交流

                    1. 據教育部統計,112 學年度在臺之港澳學生計 9,699 人,居僑外生及港澳生人數首位。

                      為鼓勵港澳學生留臺發展、貢獻所學,本會辦理「在臺港澳學生金門體驗營」、「在

                      臺港澳學生職涯啟航培訓營」、「關懷來臺就讀高中及五專之港澳學生座談」、「港
                      澳學生留臺就業創業座談會」,並與各大專院校合作,辦理「港澳畢業生留臺評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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