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大陸委員會中華民國112年年報
P. 41
(三) 強化在陸臺商之聯繫、輔導與服務,協助解決關切事項
臺商在陸投資經營面臨美中經貿戰、科技戰、COVID-19 疫情,以及中國大陸推行反壟
斷、數據安全法及「共同富裕」整頓改革等眾多挑戰,政府持續強化臺灣經濟體質與韌性,
調整產業結構,並協助臺商多元布局,持續推動「新南向」、投資臺灣三大方案,推動臺
商回臺投資,強化對臺商輔導、諮詢及服務等工作,聽取臺商建議及需求,協助解決臺商
關切事項。
四、強化兩岸交流規範,穩固兩岸交流秩序
(一) 依據政府政策及整體情勢發展,持續檢討兩岸事務相關法令,健全交流法治
及強化民主防衛
本會將賡續檢視兩岸條例及相關子法,並協調各部會持續檢討兩岸交流相關法規,完
善兩岸交流之法制基礎、精進相關交流政策與措施,處理兩岸交流可能衍生之問題,以保
障人民權益、妥善因應兩岸局勢變化。另因應境外勢力滲透干預威脅,本會將盱衡兩岸交
流實務面及法制面之整體情勢,持續滾動檢討兩岸條例相關規範,在符合當前憲政秩序架
構,以及總統兩岸政策指導下,研議充實安全防衛法制及因應措施,以確保臺灣自由民主
現狀與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二)配合兩岸情勢發展,調整人員往來及相關措施
疫後逐步恢復兩岸人員健康有序交流,是我政府的既定政策方向。未來本會將考量國
際及區域局勢、兩岸互動局勢等相關發展,持續滾動檢討、逐步調整邊境管制措施,並強 叁、未來展望與努力方向
化兩岸人員往來交流相關安全管理機制,以維護國家安全與整體利益。
(三)精進海基會服務效能,提升協處兩岸民眾事務量能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兩岸放寬入境管控措施,各種實體交流逐步恢復,海基會各
類服務案件數量明顯成長。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與福祉,該會持續強化兩岸婚姻家庭服務
網絡,及與大陸臺生、臺青、臺商子女及在臺陸生相關服務工作,並建置緊急聯絡網,協 41
處即時需求與提供關懷照顧;對於因故滯留中國大陸急需協助返臺之國人,提供相關個案
必要之協助,持續精進整體服務效能,本會將持續監督該會各項會務運作與提升服務量能,
加強促進兩岸交流,落實執行政府委託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