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江陳會談」預備性磋商就「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文本及兩項清單,與「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獲得共識(海基會新聞稿)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第五次「江陳會談」預備性磋商今(24)日在台北舉行,由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與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率兩會相關人員進行磋商,雙方就「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與「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的文本主要內容與相關附件清單獲得共識,並確定第五次「江陳會談」的相關日程安排。 海基會表示,今天在兩會預備性磋商中,雙方已就「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文本及附件之主要文字達成共識。雙方亦就貨品及服務貿易早收清單項目充分交換意見,並達成基本共識。在貨品早收清單部分,在我方積極爭取下,目前大陸方面同意列入我方貨品早收清單的產品為539項,包括石化產品(含石化及塑膠原料)、紡織、運輸工具(含汽車零組件)、機械(含工具機)及其他等產品,並爭取到將18項台灣的農漁產品列入我方早收清單,未來出口到大陸時,可以享有免關稅,有利於中南部農民。海基會表示,我方同意大陸列入其早收清單的項目共計267項,大部分是我方所需之原物料、國內較無生產之下游產品或是我方具有競爭力並與陸方對等開放之石化、機械、紡織及運輸工具等產品。 此外,我方確定不擴大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不進一步降低過去早已開放進口的1415項大陸農產品之關稅,也不降低過去已開放進口的毛巾、成衣、家電、寢具、製鞋、泳裝等17項敏感弱勢產業的大陸產品之關稅;同時堅守 絶不開放大陸勞工來台的立場,因此「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成功守護了農民、勞工、白領上班族、弱勢傳產、中小企業的利益。 至於少數幾項未能順利爭取列入我方貨品貿易早收清單的產品,例如汽車整車、部份石化原料產品等,我方仍將在後續協商中,盡力優先爭取。海基會表示,我方的早收清單無論是項目數、金額或佔出口至對方貿易額的比重均達到相當的規模,而且比大陸的早收清單規模高出許多。我方貨品早收清單539項是大陸267項的2倍;這些項目的總出口金額約138.3億美元,是大陸早收清單約28.6億美元的4.8倍;138.3億美元佔我方出口至大陸金額的16.1%,28.6億美元則佔大陸出口至我方金額的10.5%。 在服務貿易清單部分,大陸方面承諾開放8項非金融服務業,以及銀行服務業、保險業及證券期貨業等金融服務業,共計11項業別,約20項具體開放承諾。我方承諾開放8項非金融服務、1項銀行業,共計9項業別承諾開放。海基會表示,大陸方面承諾給予我方之待遇大多超越其WTO承諾(WTO PLUS),而我方承諾給予陸方之待遇最多比照我國在WTO之承諾。 此外,「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在今日預備性磋商中也已順利達成共識,預計在即將舉行的第五次「江陳會談」中確認文本、並簽署協議。未來協議生效後,有關專利、商標、著作權及植物品種權等各種智慧財產權均可涵蓋在保障的範圍;透過兩岸互相承認優先權,可以保障發明人申請在先的權利;互相受理申請品種權,有助於保護國人研發植物品種及技術的權益,提昇市場競爭的優勢;建構影音著作權認證合作機制,可以促進兩岸著作權貿易的蓬勃發展,積極增進兩岸文創產業交流。另外,這個協議建構了極為重要的制度化協處機制,強化共同打擊跨境侵權案件的力度,舉凡盜版、仿冒、網路非法下載、著名商標惡意搶註、農產品虛偽產地標示等侵權情形,透過雙方合作協處方式,加以取締、防止或查處,以即時有效保護兩岸人民合法權益。 海基會表示,在今天的會議中,我方提出未來兩會「江陳會談」的相關安排將採取「單純化」的處理原則,會談與參訪活動分離,會談舉行的時間也將考量對協商議題準備與磋商的期程加以彈性安排,雙方在會中就此獲得共識。有關第五次「江陳會談」的日程安排,經本次磋商充分交換意見,兩會共同決定第五次「江陳會談」訂於6月29日在大陸重慶舉行,海基會協商代表團將由江董事長率領,於6月28日從台北搭機飛往大陸重慶,當日下午舉行兩會副董事長層級預備性磋商,29日上午舉行正式會談;下午進行簽署協議儀式與記者會,以及會晤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30日下午,海基會協商代表團搭機返回台灣。 海基會表示,今日的預備性磋商經過兩會充分溝通與共同努力,圓滿落幕,為第五次「江陳會談」的順利舉行奠定穩固基礎。海基會強調,預定於第五次「江陳會談」中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與「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有助提升台灣整體競爭力、確保台灣人民與產業的各項權益,希望社會各界能冷靜理性思考,給予協商團隊肯定與支持,為推動台灣經濟進一步轉型升級、促進兩岸和平繁榮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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